关于印发《全区建筑工地扬尘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棋牌娱乐平台充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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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区建筑工地扬尘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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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西新住建发2024223

各大功能区、泊里镇建设主管部门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全区建筑工地扬尘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14

全区建筑工地扬尘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保障新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青岛市2024年大气、水环境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青岛西海岸新区建设领域扬尘污染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攻坚目标

深入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落实山东省2024年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及青岛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要求,强化监督,压实责任,督导新区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治理措施要求,不断提升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推动全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整治攻坚时间及范围

攻坚时间:20241120251月。

整治范围:全区房屋建筑、市政工地。

整治重点土石方开挖、基坑支护等基础施工阶段建筑工地;土方回填、绿化配套等竣工收尾阶段建筑工地;大型建设片区和重点区域施工工地;市政道路新建、热力管线配套等线性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问题。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11月上旬)。各相关单位要迅速行动,结合秋冬季气候特点,制定具体扬尘整治攻坚方案,对本项目扬尘整治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明确具体责任人,整改时限、做到立整立改,确保高标准完成攻坚任务。

(二)督导检查阶段(11月中旬至12月底)。各级主管部门组织人员下沉一线,开展“百日攻坚”检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立查立改、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罚。组织辖区项目召开扬尘整治观摩会,培育一批标杆企业和项目,引导企业争先树优。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1月)。各相关单位对前期督导整治的问题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闭环并常态化保持。全面总结攻坚整治工作成效,查找工作漏洞,改进工作措施,持续开展督查检查,巩固工作成果。

三、整治攻坚重点

(一)工地围挡方面。按照《青岛市房屋建筑工地围挡专项提升工作方案》《青岛市市政公用工地围挡专项提升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建筑工地围挡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检查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设置情况;检查是否存在破损、污染、歪斜不整,违规设置商业广告,围挡周边垃圾、杂物混乱等情况。

(二)扬尘整治方面。对照《房屋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技术规程》《房屋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措施标准化指导图集》《山东省城市道路、地下管线等线性市政工程扬尘防治措施导则》《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图集》,重点检查现场扬尘防治责任制落实和扬尘防治资料专卷建立情况,各项目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道路硬化清扫情况,现场裸土及产尘物料覆盖情况动土作业、建筑垃圾清理等过程中,是否按照湿法作业要求,采取抑尘降尘措施;雾炮、喷淋、洗车机抓拍等设施配备及常态化使用情况;检查出入车辆清洗制度,洗车机是否正常启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是否密闭运输、出场冲洗不干净等情况;检查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是否有环保喷码,是否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单台账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责任。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筑工程扬尘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分管负责同志要全程盯紧,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工作时限及职责分工等,健全工作调度制度,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动态更新工地、问题、责任“三张清单”。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各大功能区每月5前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通过金宏网报送至“西海岸新区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建筑施工安全科”。逾期未提报的,按照《2024年度建设工地整治专项工作小组评价办法(试行)》计入城市精细化管理专项评价。

(二)强化责任落实。建设单位压实首要责任,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扬尘防治责任,将施工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足额拨付;施工总承包单位压实主体责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扬尘防治体系,明确各分部、各工序扬尘防治责任人,配备专职文明施工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实施“六项措施”的落实落地;监理单位对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承担监理责任,应将施工扬尘防治纳入监理细则,明确扬尘防治监理措施。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摸清掌握整治范围内建筑工地基本情况,督促参建主体全面落实自查自纠。按照“工地-台账-整改-销号”原则,建立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动态销号机制。现场检查可参照《房屋建筑工程扬尘防治检查评分表(试行)》(详见附件)开展,结合评分情况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未能按要求落实“六项措施”的,一经发现要求立即整改;对于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企业、个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项目利用晨会、专题学习、宣传栏等形式,积极开展施工扬尘整治培训工作,进一步明确扬尘治理标准要求,自觉做好岗位扬尘防治工作,营造企业自觉、部门监管、现场参与的良好氛围,推进扬尘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深入开展。

附件

房屋建筑工程扬尘防治检查评分表(试行)


项目名称


形象进度


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


总承包单位


监理单位


评分

项目

序号

评 分 标 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扬尘防治公示牌

1

在工地大门口显著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明确各责任主体扬尘管理负责人,公布扬尘污染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未设置公示牌或未设置位置不规范扣5分,公示信息不全扣2分。□(本项未扣分请打√,本项扣分打×,下同)

5



工地围挡

2

未按照《青岛市建筑工地围挡专项提升工作方案》进行设置的,经督促整改后仍未落实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同一项目不累计扣分。□

10



3

未按照区文明办要求设置的,公益广告尺寸与围挡墙体面积不协调的、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经督促整改后仍未落实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4

围挡周边环境卫生较差,围挡内外有杂物的,经督促整改后仍未落实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道路硬化

5

施工现场出入口地面、主要道路应硬化处理。短期使用的临时性道路应采取铺设砾石、预制混凝土块或者钢板等措施硬化。主要道路或临时道路未硬化扣5分。□

10



6

硬化路面应保持清洁,现场应配备洒水车等降尘设施,落实不到位扣5分。□

车辆冲洗

7

施工现场车辆主要出入口应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扣10分。□

1)洗车污水应经三级沉淀。严禁将未沉淀污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网或排放到城市道路。落实不到位扣10分。□

2)现场出入口场地狭小,无法设置洗车平台的,应在出入口设置专门的洗车区域,配备不少于两台高压水枪对车辆进行冲洗,车辆冲洗不到位污染大门两侧市政道路的扣10分。□

10



8

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车辆冲洗。车辆冲洗应达到车体整洁可见本色、车轮干净可见轮毂、不带泥污上路的效果。未设置专人冲洗扣5分,车辆冲洗不到位污染大门两侧市政道路的扣10分。□

土石方湿法作业

9

土石方施工,现场应配备雾炮、喷淋等降尘设施。施工作业时,雾炮配备数量应与开挖土方规模相适应。雾炮喷雾有效面积应能够覆盖土方施工作业面。未设置雾炮扣10分,雾炮数量不足抑尘效果较差的扣5分。□

10



10

施工现场用作回填的土方,应集中堆放,采取覆盖、绿化等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扣5分。□


裸土及产尘物料覆盖



11

裸露场地应采取覆盖防尘网、铺装、绿化等防尘降尘措施,防止起尘。防尘网规格应不低于63线5扣。裸土覆盖不到位或防尘网不符合要求扣10分。□

10



12

现场产尘物料应按要求存放。

1)涂料、油漆、水泥、袋装预拌砂浆存放应设置密闭存储室单独存放,并做好防火措施,落实不到位扣2分。□

2)建筑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减少扬尘污染。因场地、条件限制等特殊情形确需现场搅拌的,应搭建封闭式搅拌防护棚。落实不到位扣5分。□

3)楼层内产尘物料应覆盖严密。产尘作业应采取防尘降尘措施。落实不到位扣2分。□

非道路移动机械

13

施工单位应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管理制度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出入登记台账。落实不到位扣5分。□

10



14

施工现场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须符合国家、省关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环保规定要求。无环保标识、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纳入淘汰名单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严禁进入施工现场。落实不到位扣5分。□

渣土运输

15

渣土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全密闭措施,装车高度不得高出车厢挡板,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中未采取严格的密封密闭措施,每辆扣2分,该条扣分超出此项应得分数则于总分内扣除。□

10



扬尘在线监测与视频监控

16

施工现场应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规定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并与主管部门监管平台联网。未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扣10分,未接入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扣5分。□

10




17

施工现场应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规定安装视频监控,并与主管部门监管平台联网。未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扣10分,未接入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扣5分。□

资料管理

18

  1.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如实记录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情况记录内容应真实可靠,具有可追溯性。落实不到位扣5分。□
  2. 扬尘防治资料应按照扬尘防治情况及时记录,不得事后补记。施工、监理单位应建立扬尘防治资料专卷。落实不到位扣5分。□

5



检查情况

19

施工单位扬尘防治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工地扬尘措施落实情况,填写检查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每周组织扬尘防治管理人员、分包单位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扬尘防治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应下达整改通知单。落实不到位扣5分。□

10



20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情况的日常检查巡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方案各项防治措施,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扬尘防治要求或者未按专项方案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行为,应当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整改并下发整改通知单。落实不到位扣5分。□

评分分数

100



备注:1.扣分不得出现小数,且每项评分项目扣分分值不得超过该项评分项目应得分。

  1. 具体扣分项应在表格中标注。
  2. 表格内容根据使用情况适时调整。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总承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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