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农村居民要缴纳水费
为确保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新区自2020年以来,不断加大对农村供水工程的投入,着力构建“原水供水管线联通、规模化水厂供水管线到村”的供水大水网格局,不断提升新区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成立有资质的专营单位对农村供水工程进行运营管理,按照“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的目标,基本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
农村供水工程从水源建设、取水,到水厂净化处理、泵站输水,再到接水龙头到农户家里,整个过程需要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而且工程建成以后要实现可持续地运行,还需要进行维修和养护,这也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农村供水工程,就像我们用电、用气一样,通过收取水费,实现以水养水。
实行水费收缴制度,有利于保障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和管护,保障农村居民有水喝且喝上放心水;让农村居民珍惜水资源来之不易,有利于节约用水,增强农村居民的节水意识;有利于农村居民加强对供水工程运行的监督。
二、农村水价制定的原则
根据《山东省农村供水条例》(2024年1月1日起施行)、青岛市《关于加强农村公共供水价格管理的实施意见》(青发改价格〔2020〕190号)、《青岛西海岸新区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青西新管办字〔2021〕9号)、《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农村公共供水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西新发改〔2022〕8号)等政策规定,实行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生产用水、特殊用水分类计价,按照农村生活用水价格“合理补偿成本、居民可承受”、农村生产用水价格“补偿成本加合理盈利”和“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延伸到农村的执行城市自来水价格、同网同质同价”原则核准,对贫困户、五保户等困难群体给予用水补助。对水费收入不能覆盖供水成本的工程,区镇财政给予支持。
经成本监审,新区2021-2022年农村规模化供水成本为5.02元/立方米(其中,2021年为5.53元/立方米,2022年为4.70元/立方米)。
三、农村水价标准及执行时间
(一)农村规模化供水实行政府定价
目前,新区城市供水价格为居民生活用水3.50元/立方米(其中,自来水价格为2.5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00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价格5.40元/立方米(其中,自来水价格为4.0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40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17.40元/立方米(其中,自来水价格为16.0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40元/立方米)。
1.城市供水管网延伸至农村的和农村规模化供水价格执行城市自来水价格标准,即农村居民生活用水2.50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4.00元/立方米,特种用水16.00元/立方米。
2.对持有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农村低保及农村分散特困供养家庭,每户每月6立方米内免费使用。
3.农村区域范围内的部队、学校、托幼、社会福利场所及村(社区)服务设施中非经营部分等用户执行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4.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的范围及标准按《关于我区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青黄发改〔2017〕57号)执行。
(二)单村供水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管水组织、用户代表和村委会协商确定。
(三)执行时间
自2024年8月1日起执行。
四、农村居民水费支出
据统计,目前新区农村居民户月均用水约6立方米,按2.50元/立方米用水价格,户均年水费支出约为180元,每日户均用水支出约0.50元,占2023年新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0.25%。
五、如何缴纳农村水费
农村供水原则上实行总表制管理模式,各村庄总表前的供水设施由区公用事业集团负责运行,按规定收取水费;由各镇街负责总表后的供水设施运行管理,负责总表后水费收取并每月按总表数缴纳水费。
自供水价格政策实施之日起三年,对农村规模化供水的村庄(各镇街驻地除外)按照减免总水表计量的20%缴纳水费。
各镇街要充分利用宣传册、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宣传节约用水和用水缴费的政策,增强谁受益谁负担、谁用水谁付费的公平负担意识,提高爱护供水设施重视饮水安全的认识,全面提升新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让农村居民喝上安全水、放心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