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便民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优化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青民〔2022〕101号)、《青岛西海岸新区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做好老年人助餐补贴工作的通知》(青西新民〔2023〕54号)的规定,现将2023年第三季度开展助餐服务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驿站)助餐补贴经费103210.02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请根据规定,做好补助资金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严禁截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相关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同时加强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服务驿站的动态监督检查,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确保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做实,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养老服务。
附件:附件:2023年度第三季度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驿站)助餐补贴发放汇总表.pdf
青岛西海岸新区民政局
2023年11月8日
(联系人:蔡建林,联系电话:87118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