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便民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街道(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签约家庭养老床位运营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青民〔2021〕62号)、《关于印发青岛市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青民〔2024〕6号)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第二季度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原政府购买服务型家庭养老床位)补助经费2521756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请按照文件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贵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养老服务。
附件:附件.青岛西海岸新区2024年第二季度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原政府购买服务型家庭养老床位)补助经费发放汇总表.xlsx
青岛西海岸新区民政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