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时间:2024年6月4日
会议主持人: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王清源同志
会议出席人员:隋斌、毛军响、谢龙目、曲艳阳、赵英民、薛山、刘记军、王本剑、宋安顺、傅强。
各功能区、各镇街负责人,区发改局、司法局、财政局(国资局)、审计局、新闻办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相关议题。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办公室负责人应邀列席会议。
一、区海洋发展局局长隋俊昌作了《关于<青岛西海岸新区依港管船实施办法>起草情况的汇报》(简称《实施办法》)
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强调,《实施办法》为新区渔港渔船安全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对深化渔港源头治理、加强渔船管控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单位要坚持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抓好依港管船监督管理工作。要加强禁渔期管理,压紧压实渔港管理单位和渔船主体责任,紧抓渔船进出港等关键环节,紧盯大马力渔船、“三无”船舶等重点对象,严厉打击渔船私自出海、非法捕捞、“三无”船舶出海钓鱼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海上安全不出问题。
会议确定,区海洋发展局负责,根据会议研究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办法》,按程序印发实施,并会同各沿海镇街,做好《实施办法》宣传解读工作。
二、区住建局副局长宗甫林作了《关于<青岛西海岸新区住宅小区室外水电气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汇报》(简称《管理办法》)
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强调,《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室外水电气暖工程监管责任主体和监管职责,对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提升居民住宅品质具有重要意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全面做好《管理办法》落地实施。要压实工作责任,加强与供水、供电、供热、燃气等专营单位的协同联动,及时会商研究群众反映的水电气暖配套问题,做到认真答复、快速解决。
会议确定,区住建局负责,根据会议研究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管理办法》,按程序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