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住房公积金是兼具保障性和互助性的长期住房储金,对于解决群众住房困难、改善居住条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如何提取公积金呢?请听记者方舟的报道。
【正文】听众朋友,大家好,我是记者方舟。10月19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主任高明坤做客《行风热线》节目。期间,有听众咨询公积金如何提取,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黄岛二厅业务副科长冷朝霞给大家做出了解答。
【同期】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黄岛二厅业务副科长 冷朝霞
今年,我市的无房租赁提取政策有了较大变化,一是提高可提取额度。无房职工未提供房屋租赁备案凭证的,每月提取金额由700元提高至1400元,提供房屋租赁备案凭证及房租发票的,可以按照实际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家庭每月最高提取额度由2500元提高至3000元。第二是加大保障性住房支持力度。无房职工租赁本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及租赁型人才住房的,可以按照实际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第三是强化对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支持力度。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新市民及青年人,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可按月全额提取缴存额用于支付房租。新市民是指未获得我市户籍或获得我市户籍不满三年的职工。青年人为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的职工。第四是完善住房公积金租购衔接政策,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将申贷时点一年内的租赁提取金额与公积金账户余额合并计算贷款额度,以促进租购并举。
【正文】另外,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兴起,直播电商、网约车、外卖送餐等新业态蓬勃发展,职业种类呈现多样化趋势,灵活就业人员规模日益壮大。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近年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逐步将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群体纳入缴存范畴,对于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等方式就业的群体,推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同期】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黄岛二厅业务副科长 冷朝霞
今年的灵活就业是一个亮点。所有年满16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市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均可申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主、快递外卖人员、家政服务人员、餐饮业服务人员、网约车驾驶员、网络主播、零工劳动者、灵活就业的港澳台人员、灵活就业且拥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等。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后,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第一是低息贷款优惠。连续正常足额缴存六个月以上,达到申贷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在购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上利率为3.1%,夫妻双方最高可以贷80万,多子女家庭最高可以贷96万,灵活就业人员连续正常缴存满两年的,计算贷款额度时还可以上浮10%,最高不超过我市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第二是缴存补贴优惠,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公积金,除了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定期存款利率计息以外,还可以享受0.5%的缴存补贴,年利率可达2%,缴存补贴期限为五年。第三是租房提取优惠,申贷是一年内的租房可提取金额可以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款额度。第四是纳税扣除优惠,缴存的公积金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或者是经营所得申报时扣除。五是人才留青优惠,留青高校毕业生可以将住房补贴、租赁补贴等缴存至公积金账户,纳入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计算。
【正文】为了方便广大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了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模式,积极拓宽“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等办理渠道,让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业务“想办就办”。后续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提取、贷款等业务,也均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模式进行。请大家放心,住房公积金业务不收取任何手续费,也请大家不要轻信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代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名义收取费用。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青岛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青岛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查询了解政策,12329公积金热线也会为大家提供24小时的全天候咨询服务。我是记者方舟,《行风热线在行动》期待您的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