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2年3月14日,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并于2022年3月23日指定清算组。2023年7月17日清算组向黄岛法院提交清算报告并申请终结,2023年7月18日,黄岛法院出具终结裁定。
审理结果
本案清算企业三股东为两位法人股东和一位个人股东,其中一位法人股东为市属国有企业,因此本案办理的重点是在公平清理债权债务的基础上,保护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同时重点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在接收清算企业的全部财产后,清算组及时开展债权申报及审核工作,并制作了债权审查表,并制作了详细的强制清算方案,最终三位股东在清算组成员的坚持不懈的努力协调下,均同意了清算组制订的《强制清算方案》。根据《强制清算方案》,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全额清偿,同时欠付职工的工资、社保、医保费用全额清偿,债权清偿率达到了100%,维护了债权人利益及职工权益。在清偿完债权及清算费用之后,剩余资产及时向各位股东进行了分配,国有股东从清算企业取得剩余财产689933.33元,个人股东也从清算企业取得剩余财产128336元,本案顺利办结。
典型意义
黄岛法院在办理本案过程中,秉持公正高效依法办案的态度综合各方利益,化解矛盾和纠纷,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保障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僵尸企业出清,帮助经营困难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维护西海岸新区市场经济的活力与稳定;该案通过多种方式帮助企业化解生产经营风险,为创优营商环境和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